一.实验室的卫生状况,体现了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反映了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以及试验者的整体素质水平,关系到实验参与者共同的身心健康问题,各实验室有关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师、试验者等)有义务有责任组织、参与实验室卫生清扫工作,自觉地保持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并进行这方面的宣传与教育工作。
二.实验室主任是实验室的卫生负责人,应与单位负责人一起制定符合本单位情况的有关卫生清扫、检查与奖惩规定,采取分工、划片、定人、定责等办法,组织并督促有关人员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及家俱的布局要符合实验工艺流程,既要科学合理又要摆放整齐。
四.仪器设备、实验桌(台、橱、柜、凳) 、灯管(罩)、窗、墙面等要整洁无积灰、无污斑,玻璃要整洁透明,实验室及相关的走廊、楼梯以及附属用房等处均应无痰迹污物,无积灰蛛网、无纸屑果皮、无私存物品。
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的有关政策,具体办法可参照我校“实验室的三废治理办法”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三废公害进行处理。
六.每学期各单位应不少于三次进行实验室卫生检查,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实验设备处进行抽查,各级检查情况作为实验室工作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