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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指导教师职责

2016年07月05日 11:52  点击:[ ]

一、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准备和开出实验课。

二、负责编写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并于课前交给学生或实验者,实验课必须按实验讲义或实验指导书要求进行。

三、认真做好各实验,进一步掌握实验设备的属性,以确保测试手段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四、课前将所需仪器、器材等开具清单交实验员领取、清洗、配制、调制等,并进行检查。

五、上课时要向学生及有关人员讲明本实验的目的、要求、仪器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注意事项。

六、在实验过程中,对损坏仪器设备者进行教育,并在损坏单上加具赔偿金额或者赔偿比例。

七、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把新技术和科学研究成果用于实验教学,努力提高实验课的教学质量。

八、认真评改实验报告,尤其应注意评定学生运用已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九、在完成本学科教学实验、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承接院下达的对外科技服务项目,并对所承接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验算。

十、对学生、实验人员进行勤俭节约和爱护国家公共财物的教育;帮助实验技术人员和工人提高业务水平;树立热爱本职工作,讲求职业道德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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